保麗龍船在台灣沿岸盛行多年,不用報關安檢,也不需船員證,想出海就出海十分方便,但也因此衍生許多爭議,除翻船事件頻傳,也影響其他合法漁船航道安全,並出現「搶漁區」現象,但至今仍未立法管制,令合法漁民氣憤又無奈。基隆市政藍虎眼石保養府表示,已在計畫研擬規範,並希望中央盡速納管。



以往保麗龍船聚集在新北市瑞芳區「磅磅灣」一帶,約有20餘艘,新北市漁業處3年前與土地所有者中油公司協商,設置阻絕設施,近9成保麗龍船轉往從基隆望海巷及外木山一帶出海。基隆區漁會理事長林新永表示,保麗龍船輕巧方便,常有民眾透過自製或租借方式取得,不僅可以網購,岸邊也有商人設置租借點喊價叫賣,吸引許多外縣市釣客前來租借,且大多選在黃昏出海,隔日清晨歸返。基隆海巡隊表示,保麗龍船船體較大、馬達性能較佳者,可喊至1艘7萬元,最小的船7000元也買得到,租借費用則從600至3000元不等,十分便宜。「無法可管!」海巡隊強調,已多次取締保麗龍船違法捕釣,並函送市府,但因不是「船」,僅認定為載具而已,釣了幾尾並不算違法,需有證據證明釣者到市場兜售才算。且根據漁業法規定,未滿15匹馬力的「船」不適用船舶法,海巡人員無奈表示,因保麗龍船已對沿海漁民造成影響,又不能完全放任不查。基隆市產業發展處海洋事務科長蔡馥嚀表示,保麗龍船因不是漁船、沒有編號而無法納管,必須視違法捕釣漁獲量,且有販賣行為才能裁罰,目前僅能口頭勸說,權責單位屬交通部觀光局,盼中央正視問題,盡快研議納管相關辦法解決亂象。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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